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(107.01.23 訂定)  ( 107 年 01 月 23 日)
第7條
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公路新建與改善工程之執行、管制及考核。

二、公路改善工程水土保持案件辦理、剩餘土石方處理及環境監測追蹤考 核。

三、建築工程施工之審核、管制及考核。

四、各項工程材料檢(試)驗及認證。

五、試驗儀器之採購、修理及送校。

六、公路工程品質管理及執行查(稽)核事項。

七、公路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。

八、其他有關工務及品質管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