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(107.01.23 訂定)  ( 107 年 01 月 23 日)
第15條
各工務段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公路養護計畫之擬定及執行。

二、公路養護、改善工程及交通管理之執行。

三、公路植栽、景觀改善維護及執行。

四、公路災害應變、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。

五、公路挖掘之受理申請及管理。

六、公路路籍、路權之維護。

七、其他有關工務工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