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(107.01.23 訂定)  ( 107 年 01 月 23 日)
第4條
培訓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公路人員專案、汽車駕駛、駕訓師資、交通專業技術及其他機關委託 之訓練。

二、訓練計畫需求之審查及規劃。

三、訓練計畫之擬訂、執行及管考。

四、師資選、訓、聘任、調派、協調及管理。

五、新知、新技、教學方法之蒐集研究及教案製作。

六、訓練業務法規、程序之研訂修編管理。

七、訓練協調會議之召集、執行及管考。

八、其他有關訓練規劃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