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(107.01.23 訂定)
( 107 年 01 月 23 日)
第3條
本所設下列科、室、訓練中心:
一、培訓規劃科。
二、技術發展科。
三、證照檢定科。
四、道安輔導科。
五、秘書室。
六、人事室。
七、主計室。
八、訓練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