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(107.01.23 訂定)  ( 107 年 01 月 23 日)
第3條
本所設下列科、室、訓練中心:

一、培訓規劃科。

二、技術發展科。

三、證照檢定科。

四、道安輔導科。

五、秘書室。

六、人事室。

七、主計室。

八、訓練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