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 ( 98 年 06 月 06 日)
第7條
機電課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機電設備之系統架構、功能及安全之規劃。

二、電力工程設計之審核及施工之規劃督導。

三、號誌工程設計之審核及施工之規劃督導。

四、電務與機務工程設計之審核及施工之規劃督導。

五、機電工程採購(招標文件)。

六、機電工程統計、查核及管考。

七、機電工程施工及預算書之編審。

八、其他有關機電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