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
( 98 年 06 月 06 日)
第7條
機電課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機電設備之系統架構、功能及安全之規劃。
二、電力工程設計之審核及施工之規劃督導。
三、號誌工程設計之審核及施工之規劃督導。
四、電務與機務工程設計之審核及施工之規劃督導。
五、機電工程採購(招標文件)。
六、機電工程統計、查核及管考。
七、機電工程施工及預算書之編審。
八、其他有關機電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