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
( 98 年 06 月 06 日)
第14條
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。
二、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檢舉之處理。
三、政風興革建議。
四、政風考核獎懲建議。
五、公務機密維護。
六、危害或破壞本處事件之預防及陳情、請願之協助處理。
七、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審查。
八、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