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 ( 89 年 12 月 07 日)
第8條
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: 一、本所組織編制、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。 二、本所職員任免、遷調、銓敘、俸給、考績、獎懲、待遇、退休、資遣 及撫卹之擬辦事項。

三、本所職員平時考核、勤惰、差假之辦理及登記事項。 四、本所人員甄補、儲訓、進修、觀摩、實習及考察之辦理事項。 五、本所各組分層負責制度之研擬、修訂事項。 六、本所公務人員保險、公務人員及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之簽辦事項。 七、本所員工福利、同仁互助及各項補助之查核辦理事項。 八、人事資料登記管理、人事統計報表、資歷證明及職員證之核發事項。 九、本所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案件之擬辦事項。 十、本所員工出國案件之簽辦事項。 十一、本所員工通行證之核辦事項。 十二、本所人事管理之建議及改進事項。 十三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