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 ( 89 年 12 月 07 日)
第4條
教務組職掌如下: 一、訓練施政計畫之策訂、執行及管考事項。 二、訓練需求之審查及規劃事項。 三、訓練計畫之擬訂、實施及管考事項。 四、師資選、訓、聘任、調派、協調及管理事項。 五、新知、新技、教學方法、教學設備之蒐集研究及策訂事項。 六、訓練教材、書籍之蒐集及編審事項。 七、訓練業務法規、程序之研訂修編事項。 八、訓練協調會議之召集、執行及管考事項。 九、訓練技術文件之處理事項。 十、訓練成果之統計、分析及處理事項。 十一、年度目標管理之策劃、執行及管考事項。 十二、史記、大事日記之記載處理事項。 十三、學員生活訓導事項。 十四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