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 職掌 ( 91 年 11 月 07 日)
第6條
本處管理課職掌如左:

一、風景區、遊憩區之經營管理、環境整潔、美化及秩序之維護、改善事 項。

二、遊憩事業之推動及督導事項。

三、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、地質、景觀及水域資源之保育事項。

四、觀光、遊憩、住宿、及公共設施之管理與輔導及管理站之聯繫、協調 事項。

五、駐衛警察隊及清潔隊之聯繫、協調事項。

六、建築規劃管制及申請案件之會辦事項 七、違反各項法規事件之處理事項。

八、其他有關管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