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 權責 ( 91 年 11 月 07 日)
第15條
本處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,其權責如左:

一、工作計畫之襄助及監督執行。

二、處長授權事項之處理與文稿之綜核及代判。

三、各課、室、站業務之督導考核。

四、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。

五、其他有關處務之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