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 ( 97 年 04 月 09 日)
第4條
企劃課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觀光資源之調查及規劃。

二、觀光建設之規劃。

三、研究發展業務及建設計畫管考。

四、民間投資經營觀光遊樂與住宿設施之推動及審查。

五、有關法規之蒐集、研究、整理及編纂。

六、觀光遊憩資訊之研究與統計。

七、規劃建設用地取得。

八、風景區土地使用、建築規劃管制及申請許可會辦案件之審查。

九、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。

十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