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
( 96 年 01 月 10 日)
第4條
本處設下列課、室:
一、綜合課。
二、工務課。
三、水環課。
四、軌道課。
五、系統機電課。
六、秘書室。
七、人事室。
八、會計室。
九、政風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