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  ( 96 年 01 月 10 日)
第4條
本處設下列課、室:

一、綜合課。

二、工務課。

三、水環課。

四、軌道課。

五、系統機電課。

六、秘書室。

七、人事室。

八、會計室。

九、政風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