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
( 96 年 01 月 10 日)
第3條
主任工程司權責如下:
一、綜理處務文稿綜核。
二、主管業務之規劃、推動及執行。
三、綜合文件之督導撰擬。
四、工作分配、領導及監督。
五、主管業務報告之編擬。
六、分層負責範圍內工作權責問題之協調及解決。
七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