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
( 96 年 01 月 10 日)
第14條
各工務所任務如下:
一、契約之執行、督導、變更、查證、結算及初驗。
二、營造業承攬土木工程開工、停工、復工、展期及竣工等報核轉報。
三、施工初期動員計畫、工程綜合保險契約等之審查。
四、工程估驗及付款。
五、施工作業及品質管理。
六、工地重大事故現場處理之督促及查報。
七、違約處理建議及改善通知。
八、陳情案件之協調及處理。
九、與其他介面工程介面整合之配合處理。
十、其他有關工務工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