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 ( 96 年 01 月 10 日)
第11條
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人事規章與人事管理之改進建議及研究發展。

二、組織編制、預算員額、人力規劃、辦事細則及權責劃分。

三、人員考試分發、甄選、任免遷調、動態、銓敘審定及俸給。

四、人員考核、獎懲、考成(績)、服務及差勤管理。

五、人員保障及褒揚。

六、人員出國、訓練、進修及考察。

七、人員退休、資遣、撫卹及保險。

八、人員待遇、福利及文康活動。

九、人事資料登記、保管及表報之編報。

十、其他有關人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