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 ( 96 年 01 月 10 日)
第10條
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施政方針、施政計畫、工作報告及重要資料之彙編。

二、重要會議、會報之籌備與記錄、各種會議會場佈置及各項活動之配合 辦理。

三、重要業務與交辦案件之管制、機要事務之辦理及分層負責明細表之研 擬。

四、公共關係聯繫與輿情資料蒐集及分析。

五、印信典守、文書收發、繕校、公文稽催及檔案管理。

六、員工薪餉清冊之編造、核發及所得稅扣繳。

七、現金出納、票據、有價證券保管及出納帳冊表報處理。

八、駕駛、技工、工友及臨時人員之管理;公務車輛之採購、管理、汰換 、維護、保養及油料購發。

九、財物之購置、保管、各種庶務與財產之異動登記及保管。

十、其他不屬各課、室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