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  ( 103 年 12 月 30 日)
第7條
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本會施政方針、施政計畫之擬訂、管制及考核。

二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政策與計畫之規劃、訂定及修正之研擬。

三、通訊傳播產業之現況調查與發展趨勢等資料之蒐集及分析。

四、通訊傳播發照及競爭之政策規劃。

五、與境外地區通訊傳播服務業之交流,及通訊傳播國際事務之處理。

六、通訊傳播法規訂定、修正之研擬。

七、通訊傳播之接近使用、服務普及等必要措施及相關消費者權益促進之 規劃。

八、通訊傳播之健全發展、國民權利之維護、消費者利益之保障、多元文 化之提升、弱勢權益之保護及服務之普及等相關績效報告、改進建議 及涉及現行法律修正之擬報。

九、資訊應用服務與資訊安全之策略規劃及管理。

十、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