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檢車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11條
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。

二、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。

三、職業災害處理事項。

四、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。

五、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事項。

六、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。

七、實施轄區單位環境、設施、人員安全衛生稽查、管理、檢查。

八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