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檢車段辦事細則
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8條
經指派擔任材料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一、辦理物料之請領、保管、監守、配發及料帳處理事宜。
二、辦理物料採購、送修事宜。
三、物料之登記、整理清潔等事宜。
四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