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彰化機務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14條
經指派擔任人事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機關組織編制事項。

二、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。

三、新進人員進用甄試事項。

四、任免、銓敘及遷調事項。

五、召募志工事項。

六、勞工教育、勞資關係、工作規則事項 七、考核、獎懲、考成 (績) 、表揚褒揚及申訴事項。

八、差假、勤惰管理事項。

九、訓練、進修、講習、出國、考察事項。

十、退休、離職、資遣、撫卹事項。

十一、保險、待遇、乘車證、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。

十二、人事資料登錄及管理事項。

十三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