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5條
經指派擔任土木建築工程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重大土建工程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及督導考核等事項。

二、辦理橋樑、隧道之檢查及管理事項。

三、有效分配土建工程預算及辦理預算之編列與執行事項。

四、辦理工程及勞務採購之相關事項。

五、規劃及辦理路線搶修事項。

六、辦理代辦工程事項。

七、工程報表之填報及圖表管理事項。

八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