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工務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9條
經指派專任政風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政風法令宣導事項。

二、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

三、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

四、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

五、公務機密維護事項。

六、危害及破壞事項之預防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。

七、政風督導小組規劃執行事項。

八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