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工務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8條
經指派擔任人事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編制、預算員額、辦事細則、分層負責事項。

二、員工考試、甄選、分發、任免遷調、銓審動態、俸給事項。

三、員工考核、獎懲、考成 (績) 、服務、差勤管理事項。

四、員工保障及褒揚事項。

五、員工訓練、進修、研究、實習、出國事項。

六、員工退休、撫卹、資遣、退休照護事項。

七、識別證、各種車證及有關人事證明等事項。

八、員工待遇獎金、福利規劃、保險、人事資料管理事項。

九、人事行政資訊管理事項。

十、勞資關係事項。

十一、人力資源規劃事項。

十二、其他依人事管理條例辦理事項。

十三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