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4條
經指派擔任軟硬票印製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薄紙客、貨票據印製事項。

二、各種表報、單據印製事項。

三、各種優待及記帳票證印製事項。

四、鐵路公報印製事項。

五、名片式客票印製事項。

六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