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運務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4條
經指派擔任客貨營運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辦理客貨營運業務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事宜。

二、督導考核各站客、貨運業務及客貨車調配情形。

三、各站附業、廣告接洽申請及管理事宜。

四、辦理票證自動化事宜。

五、督導考核站車秩序與清潔維護。

六、辦理為民服務及旅客投書案件處理。

七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