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運務段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10條
經指派擔任車班組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辦理隨乘列車擔任行車、查票,並指揮監督隨車人員事項。

二、辦理旅客隨車攜帶物之查驗事項。

三、辦理車內服務及清潔秩序之維持事項。

四、辦理列車運轉之一切事宜。

五、辦理行李包裹、貨物之授受、保管及裝卸事項。

六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