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綜合調度所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9條
綜合調度所行控室轄區:

一、行控一室:八堵-蘇澳站及平溪線、深澳線 基隆-竹南站及林口線、內灣線 二、行控二室:竹南-彰化站 (含縱貫線及臺中線) 彰化-臺南站及集集線 (含臺中港線) 三、行控三室:臺南-臺東站 (含臨港線) 臺東-蘇澳新站 行控一室、二室、三室掌理左列事項:

一、辦理行車調度工作、登記及繪製運行圖。

二、行車事故及災害之應變處理措施及通報。

三、對於工程施工之路線封鎖、慢行、電車線斷電、電搖車行駛等申請之 准許與發布行車命令。

四、臨時列車時刻變更、加開、停駛及臨時列車之計劃與執行。

五、列車延誤之分析及製作分析表。

六、有關行車文電之收發及整理。

七、對於動力車及機班調度之協調及列車乘務員之臨時指派。

八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