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綜合調度所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5 月 04 日)
第7條
貨車組掌理左列事項:

一、年度預算編列。

二、貨物輸送有關規章之修定。

三、貨車運用調配計劃。

四、特種運輸計劃。

五、貨車出租、停租核辦業務。

六、貨車、輸送用具作營業外之核辦。

七、貨車輸送用具、裝卸搬運用具運用計劃。

八、貨車停站中轉標準時間之擬訂。

九、貨車運用效率管制表、各項調配表、貨運概況表填造。

十、貨車、輸送用具、搬運裝卸用具增添、汰舊、改造計劃。

十一、商定運送貨物之核辦。

十二、有關貨物輸送站場、路線及相關設備需求之規劃建議。

十三、運輸中斷時貨物接駁運輸之指定措施。

十四、貨車輸送事故之調查、審議及防範事宜。

十五、輸送業務檢查。

十六、路線、電車線施工封鎖協辦事項。

十七、重大事故、天然災害營運管制中心之協辦事項。

十八、有關文電之處理。

十九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