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4 月 18 日)
第4條
總務室掌理左列事項:

一、出納工作、員工福利、薪什費之造單、逾時加班費、誤餐費之請領、 員工加班及獎金統計、現金日記帳處理。

二、宿舍管理。

三、職工福利、採購核銷。

四、文康活動執行事宜。

五、公文收發、印信典守、文書檔案等管理。

六、辦公大樓設備維護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。

七、一般性財產、保管品之登記、保管及管理事項。

八、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。

九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