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4 月 18 日)
第11條
人事管理員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機關組織編制事項。

二、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。

三、任免、銓敘、俸給及遷調事項。

四、考核、考績 (成) 、獎懲事項。

五、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。

六、服務紀律、差假勤惰管理事項。

七、訓練、進修、講習、出國、考察及勞工教育事項。

八、退休、離職、資遣及撫卹事項。

九、保險、待遇、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。

十、文康活動之擬訂及慶典集會事項。

十一、勞資關係及工作規則事項。

十二、人事資料管理事項。

十三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