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 ( 106 年 07 月 28 日)
第19條
研發工場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車輛維修技術規範研究發展及執行事項。

二、車輛設配維修技術研究發展及執行事項。

三、車輛維修材料採購規格研訂事項。

四、車輛維修工具及設備研究發展及執行事項。

五、車輛維修流程創新研究發展及執行事項。

六、產官學技術合作及執行事項。

七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之宣導與執行。

八、全場人力之分配運用及獎懲考核。

九、修繕資料之記錄填寫與登錄作業。

十、各項工具、設備之請領與保養(管)。

十一、差勤及加班申請提報。

十二、研發及維修人員專業養成訓練。

十三、業務用品之請領與保管。

十四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