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 ( 99 年 06 月 23 日)
第7條
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本所及各餐廳年度營業概算之彙編。

二、本所及各餐廳營業預算之分配、控管、執行與超支併決算。

三、營業收、支、審核之處理及其所發生債權、債務與損益計算等會計事 務。

四、查核財務、財物、作業程序及其相關業務之改進事項、會同處理監標 、監驗。

五、會計人事之處理。

六、營業財產增減、保管、移轉之會計事務。

七、財務報告、管理報告之編製、分析及決算資料之提供。

八、會計帳簿、憑證、報表、帳冊之裝訂及保管 (含電子資訊貯存體) 等 事項。

九、會計資訊系統之作業規劃、資料處理、例外跟催等事項。

十、統計調查、分析及報表編製。

十一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