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 ( 99 年 06 月 23 日)
第12條
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,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、逾越權限或 指示原則者,得隨時糾正之,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