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4 月 18 日)
第9條
總經理綜理所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其所屬機構,協理襄助之。

其餘各級人員,各承長官之命,處理業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