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4 月 18 日)
第7條
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年度營業概算之彙編。

二、營業預算 (含總所及各所) 之分配、控管與執行。

三、營業收支之處理及其所發生之債權、債務與損益計算之會計事務。

四、營業財產及材料之增減、保管、移轉之會計事務。

五、財務報告與統計報表之編製、分析及統計調查。

六、會計帳簿、憑證、報表、帳冊之裝訂及保管 (含電子資訊貯存體) 等 事項。

七、查核各所屬單位財務、財物和作業程序等事項及其相關業務之改進事 項。

八、會計資訊系統之作業規劃、資料處理、例外跟催等事項。

九、兼辦會計人事事項。

十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