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 ( 95 年 04 月 18 日)
第11條
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,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、逾越權限或 指示原則者,得隨時糾正之,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