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 ( 98 年 04 月 17 日)
第6條
旅運及勞安課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本港客運業務服務相關事項。

二、出境旅客服務費及旅客商港服務費收繳事項。

三、進出港旅客人數統計事項。

四、旅客服務中心設施、設備維護及管理之建議事項。

五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劃及督導事項。

六、安全衛生設施、設備之規劃及督導事項。

七、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及實施事項。

八、職業災害調查處理及統計事項。

九、勞工健康檢查配合作業及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事項。

十、裝卸作業勞工安全衛生之督導建議事項。

十一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