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辦事細則  ( 93 年 03 月 19 日)
第7條
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施政計畫、工作考成、為民服務、人民陳情案件、出國報告及動員業 務事項。

二、各種會報彙辦、首長簡報製作及施政理念宣達事項。

三、印信典守、文書流程管理、文書處理、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。

四、新聞轉核、參訪接待、睦鄰業務等公共關係事項。

五、財產管理、保險及變賣事項。

六、辦公廳舍修繕、維護及使用管理事項。

七、財物、事務用品採購及管理事項。

八、現金出納、有價證券保管品、出納帳冊報表處理事項。

九、不屬於其他各課、室掌理事項。

十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