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 ( 93 年 03 月 19 日)
第15條
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,由主任主持,副主任、 個、隊、室主管為出席人員,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