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 ( 93 年 03 月 19 日)
第19條
處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由處長主持,副處長、 專員、各課、室、所、隊主管為出席人員,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