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 ( 93 年 03 月 19 日)
第16條
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政風法令之擬 (修) 訂及宣導事項。

二、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、擬訂、預算編制及推動執行事項。

三、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

四、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

五、公務機密維護事項。

六、危害及破壞事項之預防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。

七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審查事項。

八、政風督導小組規劃執行事項。

九、政風機構組織、政風人員之任免、遷調、考成 (績) 、考核、獎懲及 訓練等管理事項。

十、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

十一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