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辦事細則  職掌 ( 93 年 03 月 19 日)
第8條
機務組設船機、機具、供應三科及材料配件庫,分別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裝卸機具、港勤船舶增添、汰換、改善之中、長期規劃事項。

二、裝卸機具、港動船舶修護制度、計畫之擬訂及修正事項。

三、裝卸機具、港勤船舶及環保設備機電部份之增添、汰換、改善、維護 等規範及預、決算書之審核、督導協調事項。

四、資訊、設備硬體增添規範審查事項。

五、機船工程發包、訂約及與工程有關之財務暨勞務採購事項。

六、機船配件及材料收發、存量管制、盤存管理事項。

七、呆廢料收發登記保管及處理事項。

八、材料收發、儲運、維護及推陳換新事項。

九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