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辦事細則  職掌 ( 93 年 03 月 19 日)
第6條
業務組設企劃、營運、客戶服務三科,分別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。

二、船舶營運發展企劃事項。

三、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經營許可事項。

四、港埠業務費項目及費率擬訂計收事項。

五、商港服務費收取事項。

六、客戶服務事項。

七、有關業務管理法規擬議修訂事項。

八、業務專案研究發展事項。

九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