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  ( 93 年 01 月 06 日)
第7條
經指派擔任工務及機電業務之人員,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港埠及辦公室各項土木機電設施維護工程事項。 二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