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 ( 93 年 01 月 06 日)
第13條
會計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年度預算編製事項。 二、預算分配及執行事項。

三、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。 四、採購及出租業務監辦事項。 五、財產增減審核及財產盤點監辦事項。 六、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。 七、記帳憑證、會計簿籍及會計檔案管理事項。 八、統計資料蒐集、整理、登記、編報、管理事項。 九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