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辦事細則  ( 92 年 04 月 15 日)
第11條
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資訊系統之建置及更新事項。 二、資訊系統之管理、維護及督導事項。 三、資訊作業之安全管理事項。 四、資料庫管理維護事項。 五、網站之管理維護事項。 六、資訊設備及網路建置之擴充、管理及維護事項。 七、資訊作業標準化之擬定、推動及管理事項。 八、應用程式及資料檔案之管理、備份、交換事項。 九、配合業務需求執行應用程式事項。 十、公路監理資訊作業之協調、推動、發展事項。 十一、各項業務資訊化之相關技術諮詢事項。 十二、資訊專業人員之培訓及員工電腦教育訓練事項。 十三、資訊政令宣導及推動事項。 十四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