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 ( 92 年 03 月 28 日)
第17條
本廠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,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。 本廠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廠擬訂,報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核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