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 ( 92 年 03 月 28 日)
第10條
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機關組織編制事項。 二、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。 三、任免、銓敘、俸給及遷調事項。 四、退休、離職、資遣及撫卹事項。 五、考核、獎懲及考成﹙績﹚事項。 六、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。 七、差假勤惰管理事項。 八、訓練、進修、講習、出國考察及勞工教育事項。 九、保險、待遇、福利、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。 十、員工文康活動及慶典集會事項。 十一、勞資關係及工作規則事項。 十二、人事資料管理事項。 十三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