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 ( 92 年 03 月 28 日)
第4條
倉儲課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倉棧運用及規劃事項。 二、進出口貨物進倉申請案件處理事項。 三、存倉貨物損害賠償及逾期貨物處理事項。 四、貨棧登記證之申請、變更、撤銷及換照事項。 五、倉棧設施維修執行事項。 六、有關本處防颱事項。 七、鐵路平交道看柵事項。 八、碼頭倉棧、辦公處所等出 (退) 租案件處理事項。 九、倉棧設施遭受損壞案件處理事項。 十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