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 ( 92 年 03 月 28 日)
第16條
處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由處長主持,副處長、 秘書、各課、室、所、作業庫區主管及稽查為出席人員,並得通知有關人 員列席。